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近日发布通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单次最高可发放补贴1800元。
据了解,此次补贴政策申报时限为,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每人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此次补贴标准包括三种类型: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8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3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800元。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此次补贴的申请方式为,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其中,线下申请方式为:到省内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线上申请方式为: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本人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线提交材料申请。
另悉,根据人社部有关规定,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含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者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责编:蒋成柳、潘惠文)
转自:海南省人民政府
转自:海南省人民政府